第一 精神上的成本:考慮是否離婚,是精神上桎梏與反桎梏的較量,輕則憔悴,重則絕望。
第二 時間上的成本:短則十天八天(調解),簡易程序三個月,普通程序六個月,涉外婚姻一年后判決下來已是常事,中間若有評估審計鑒定調查公告,還不包含于上述期限內,令你感到遙遙無期,甚至忘記了在進行離婚訴訟。
當然,專業的婚姻律師會抓住法律的程序,及時縮短訴訟時間。
第三 金錢上的成本:無財產爭議或爭議財產在二十萬元以下的,法院訴訟費一般收取三百元;如超過二十萬元,按一定比例累計增收訴訟費;復雜的案,還涉及評估、鑒定、審計等費用;對方下落不明,還涉及公告費(前后兩次);某些必須由法院調查財產線索的還需花去差旅費一大筆……某些離婚案,實際是一場經濟實力較量的戰爭。
一個專業的富有經驗的婚姻律師,他從立案的時候就會考慮整體上如何為當事人節省費用了。
離婚訴訟需要聘請律師嗎?
很簡單的離婚案——指的是只請求解除婚姻關系的案件,不涉及孩子撫養、不涉及財產分割,我建議你可以到書城買本《離婚一本通》之類的普法書,現學現用,不懂就問主辦法官,當學習一次,可節約一筆律師費。
如果是復雜的離婚案,你不能很快、很明確回答如下問題,你還是立刻請專業的婚姻律師吧,別為了省錢而壞了大事:我應如何有針對性地提出訴訟請求?我能預測到整個案件的大概走向、可能出現什么情況嗎?我該提交什么證據、應在什么時間提交證據?……
這些在《離婚一本通》也許會找到答案的影子,但畢竟只是影子,還不是現成答案;訴訟沒有現成答案,讀書是一回事,打官司是一回事,打離婚官司更是另一回事,訴訟經驗技巧不是在書面上而是在實踐中煉成的。